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韩国发布《食品等的不恰当标示或广告的内容标准》部分修改征求意见稿,允许强调产品未使用的原材料、成分的标示或广告

 

8月25日, 韩国食品药品安全部(MFDS)发布了第2023-427号公告,拟修改《食品等的不恰当标示或广告的内容标准》的部分内容,其主要内容如下:

1. 扩大与可能被认为是药品的韩药处方名类似的名称。

2. 允许强调产品未使用的原材料、成分的标示或广告。